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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翔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1101201810022208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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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6层6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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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来源: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
[导读]:   韩翔律师,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

  韩翔,北京专业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民间借贷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一、民间借贷起诉担保人可以吗

  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若保证人是一般保证人

  根据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2、若保证人是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第16条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根据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根据以上法条可以断出:在连带责任保证案中,原告可以仅起诉连带保证人。




  二、民间借贷起诉要如何进行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条等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民间借贷的期限是多久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 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我国民间借贷起诉担保人可以吗以及民间借贷起诉要如何进行,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民间借贷的期限是多久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







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民间借贷利率是多少呢下面跟着来先关系了解一下,应该会对您有所帮助。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民间借贷利率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我国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明确约定的无民间借贷利率借款的情况:


  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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